蕭家燦、臺中地方法院北斗登記所、臺中地方法院北斗登記所
立契人:蕭英坐, 蕭英造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1918~1918
長:28 x 寬:20 (cm)
840447.01 持分業主權相續登記申請書 受附大正 年 月 日第 號 土地表示 末尾記載ノ通參筆 登記ノ原因及其日附 大正六年六月弍拾日相續 登記ノ目的 持分業主權取得登記 課稅標準 持分價格金七拾弍圓也 登記稅 金壹戔八厘也 添付書類 ●因証書提出スルフ能ト●ル●●●之ニ付申請書副本壹 登記原因ヲ記スル書面ヲ提出スルフ能ハ●ルニ因り申請書副本壹委任狀壹 右登記申請候也 大正七年四月 日 武東堡卓乃潭庄參四番地 持分五分ノ壹亡業立相續人 蕭家燦
登錄號:19950010481
本物件為西元1918年(大正7年)蕭家燦持分業主權相續登記申請書,含持分業主權相續登記申請書、土地登記謄本及土地變更登記。物件1:本物件為持分業主權相續登記申請書,為武東堡卓乃潭庄34番地蕭家燦於西元1918年(大正7年)4月向臺中地方法院北斗登記所申請持分業主權取得登記,登記原因及日期為西元1917年(大正6年)6月20日相續,登記目的為持分業主權取得登記。物件2:本物件為土地登記謄本,有「臺中地方法院北斗登記所印」章1枚及「北斗登記所」騎縫章1枚。為臺中地方法為北斗登記所開立,申請書受附日期為西元1918年(大正7年)4月17日,受附番號為第2607號,內容載有土名田中央2筆土地及卓乃潭1筆土地之相關資應。物件3:本物件為土地變更登記,有「臺中地方法院北斗登記所印」章1枚及「北斗登記所」騎縫章2枚。為臺中地方法院北斗登記所開立,申請書受附日期為西元1918年(大正7年)12月6日,登記目的為持分胎權設定,內容載有土地相關資訊。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